訴請親子關係不存在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293 次瀏覽前妻當時已懷有身孕,小朋友於106年8月出生,我與前妻在小朋友出生前幾天去辦登記,雖然小孩子並非我親生,但我在小朋友生父那欄填上了我的名字,三年後我們選擇離婚,小朋友由前妻單獨監護。 之前因前妻沒有工作,報稅的時候小朋友跟她都在我這邊,近期因報稅減免的問題,前妻說我拿小孩子去報稅害他無法申請補助,前幾天我去國稅局查,並非我自己使用小孩名義去減稅,而是系統上直接帶入。 那因為現在我也結婚了,也有自己的小孩,不想造成與現任妻子之間的不愉快,所以我想要去把跟前妻小孩的生父欄名字移除,有上網查過是要透過親子鑒定,有了親子鑒定報告確定並非我親生,才能去戶政移除,那我這部分該如何去操作?另外應當時離婚了就跟前妻沒有聯絡也封鎖,但是前妻卻在網路上社團肉搜我,這部分我能提出什麼告訴,來保障我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