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誣告竊盜怎麼辦
刑事犯罪 其他 346 次瀏覽2023年某日在台北某服裝店購買衣物時,因誤拿櫃姐手機或因櫃姐誤將手機與購買衣物一同放入我的購買袋。我離去後,櫃姐從我當日更新的會員電話號碼中聯絡到我。我確認手機確實在我這裡後立即於當日承諾之數小時內返回到專櫃,將手機歸還櫃姐,櫃姐也沒有找警察來對質我就離開了。沒有任何竊盜事實或意圖。2024年卻收到警察通知,因我無法回台做筆錄,後檢察官或法官裁示先和解看看或對方可以撤訴,但對方不願撤訴。我真的覺得很無辜,但又不得不配合。請問這樣聽起來如果最後打官司能打贏吧?請問我能告她擅用我的個資(她未經我同意查詢我電話並打電話給我)以及誣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