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我/全責)撞到汽車(對方)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444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2024/9/1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沒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沒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只有強制,對方有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綠燈轉為黃燈,最前面的摩托車急煞,汽車也急煞(對方)我在後面來不及煞車撞上對方的汽車(後保桿) 六、問題:現在正在等待對方的保險公司送估價單(原廠)過來想請問律師要是對方保險公司給的估價單價格和自己私下去原廠問的價格有出入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