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撞逆向腳踏車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4049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11月10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腳踏車受傷 自行送醫腳指斷裂住院開刀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無報報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機車強制險已過期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是直行車車速約30-40左右,我的道路有紅綠燈,對方騎腳踏車從右邊巷子逆向出來(地上有畫箭頭),我在行駛中有注意到前方有巷子有減速看一下,當時時間已經是晚上沒有燈光沒看到對方(好像有一台車擋住我也不是很清楚)所以持續緩慢前進等到我看到對方他已經騎在我的右邊對方直接撞上來,當下我速度沒有很快所以我沒有受傷只有車有小擦傷,騎腳踏車的腳趾斷掉, 當時有問要不要叫警察對方不要,有留電話也有陪對方去醫院,事後對方說要去警察局做筆錄因為保險需要要我約個時間和他一起去做
我的機車強制險已過期後來加保了
那時對方住院我有去探望他們都說沒事沒事不會讓我們賠償原本說要用意外險後來說保險需要所以要做筆錄
第一次發生車禍我很怕
請幫幫我
六、問題
請問誰的肇事責任大?
我的強制險後來才加保會不會被警察開單呢?
如果要賠償會因為我沒強制險所以賠更多嗎?
做筆錄時我應該如何怎麼說才能自保?
f14bc21b用戶 發表於 2019/12/18 02:10

2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2/18 07:13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1.肇事責任大小,建議可聲請車輛事故鑑定判斷,該鑑定是法官心證的重要判準。
    2.強制險加保的部分不會影響本件事故賠償的內容,對方請求賠償必須有理由(比如是否住院、就醫),不會因為沒強制險就讓您多賠。
    3.做筆錄時,請就您自身主觀情況據實陳述,不用刻意迴避,不然如果陳述前後矛盾,反而對您不利。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18 14:44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依所述對方恐有支線道未禮讓主幹道及逆向之情形。但具體肇責仍應依照初判表或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意見為準。
    
    2.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未保強制險將被處以罰鍰。
    
    3.賠償金額多寡應回歸肇事責任比例與損害情況而定,與強制險無關。
    
    4.筆錄前建議您思考警察手上之相關證據的內容(如行車紀錄器等)盡量不要回答與證據相差太遠之答案。而可著重於對方逆向、車速過快等對方應負擔肇事責任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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