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借款及債權公證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223 次瀏覽
多年前以現金方式大額借款給哥哥,當時未寫借條,且至今尚未償還,近期又以我的名義、父親為不動產提供人,為哥哥申請房貸,但擔心他之後還不出錢來,兩個問題請教:
1、現金借貸部份因無借條,是否可在雙方同意下做公證,待未來哥哥繼承遺產時,對其繼承的部份主張債權? 
2、房貸部份已有協議如未來發生無法還款情況,由我接續還款,是否可先進行公證,內容寫明償還協議,並在哥哥繼承遺產時,對其繼承的部份主張債權?
27ac0ca8用戶 發表於 2024/09/24 17:37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4/09/24 21:52
    回覆諮詢(21608)、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債務問題
    
    
    1、可以委任律師草擬借據並且辦理公證。而不是對繼承的部分主張有債權
    
    2、因為繼承權尚未發生,是否能主張對繼承財產擁有債權,法律上未必有效
    
    3、本律師擅長處理生前財產規劃與債權債務協商,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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