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遺囑 1319 次瀏覽
諮詢內容:本人有一個配偶三個小孩(2男(已婚)1女(未婚)),本人從年輕打拼的不動產分別用本人/配偶/2個兒子名義購入。本人及配偶目前分別住不同兒子家。其中目前跟我居住的兒媳一直以來很不孝。不孝事實太多,簡單來說本人自己的食衣住行自己處理,兒子的衣物我也清洗,媳婦只清洗自己及孫子女的,只煮自己及孫子女的,偶爾也會看心情煮兒子的。有幾次,兒子媳婦吵離婚。但要求過多的散養費及要求小孩監護權,因此最後作罷。媳婦也說了,日後不會要我的遺產,只會要她老公的。就目前法令,配偶有優先繼承權,當然也就包含婚前我幫兒子購入的2間房產(初估應有2500萬)。

請問:
1)有何方式該婚前所得之財產可以不入媳婦。
2)我兒若事先特立遺囑排除婚前所得給他配偶繼承,有違反法律嗎?
a081cab4用戶 發表於 2019/12/18 11:40

3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8 11:4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婚前財產原則上不列入夫妻財產制分配範圍,惟仍得為繼承遺產。若符合法律規定得以遺囑剝奪繼承權。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2/18 12:01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依法您的媳婦非您的法定繼承人,
    您的兒子除預立遺囑外,建議依財產狀況為其他各種方式之規劃,,避免日後糾紛,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法律及蒐證建議。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遭訴返還遺產,律師協助後,對方迅速撤告
    
    母親重男輕女,遺產全分割給兒子,律師協助爭取回復遺產權利
    
    律師協助排除共同繼承人之繼承權
    
    律師協助排除母親之剩餘財產分配權及遺產分割權
    
    女兒要求均分遺產,律師協助母親成功行使剩餘財產分配權利
    
    部分繼承人偽造分割協議,律師協助爭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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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18 14:32
    回覆諮詢(411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依您的問題來看似乎混淆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與遺產繼承。
    
    基本上會談論到「婚前財產」是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時,婚前財產並非可分配的標的。從而若您兒子離婚,其婚前財產並非您兒媳可要求依照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進行分配之標的。除此外繼承與受贈而來的財產亦非分配標的。
    
    但若您兒子將來不幸早於兒媳過世,依法配偶將有繼承遺產的權利。此部分可考慮是否要透過離婚解消配偶身分、或是以遺囑進行相關遺產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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