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是什麼意思,擔保金之後拿得回來嗎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453 次瀏覽
您好,近日有收到法院傳票將要開庭了,主要是刑事詐欺案件先前也已成功收到起訴書了,我是原告,被告應賠償總金額為25萬500元,近日要在開庭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看網路上很多範例都有表述這句 : 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想確認一下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網路上初步查,一審勝訴的話可以避免對方脫產,法院會扣押他的財產,那還有一說 我們要自己先付擔保金1/3 (等於我要先付8萬) 放在法院那裡擔保,這個是什麼情況呢,那我先放在法院那,之後這筆錢是可以拿回來的嗎~還是是什麼意思

針對以上上述這句話比較有疑慮!!!!!!其他訴狀那些都沒什麼問題!!只是很猶豫這句話到底有沒有需要寫上去,很怕付了擔保金最後法院又讓我損失那筆錢
d1edf20f用戶 發表於 2024/09/26 10:00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4/09/26 11:44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您好
    1.民事訴訟法第 390 條
    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原告釋明在判決確定前不為執行,恐受難於抵償或難於計算之損害者,法院應依其聲請,宣告假執行。
    原告陳明在執行前可供擔保而聲請宣告假執行者,雖無前項釋明,法院應定相當之擔保額,宣告供擔保後,得為假執行。
    2.一般訴狀都會寫上去,您可以評估您是否要提供擔保,判決後才可以假執行。
    3.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09/26 10:53
    回覆諮詢(21604)、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7)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詐欺案件求償問題
    
    1、到時候您可以不一定要提出擔保金,那是判決後聲請假執行才可以
    
    2、一般都會寫上去
    
    3、如果不清楚訴訟流程跟細節,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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