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無外傷,但後續過程折磨有精神傷害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542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發生在2018年10月30日早上7點50分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左大腿骨斷裂,我毫髮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和救護車處理,筆錄都有做,雙方無酒測,甚至還有監視器畫面還原真相。使是因為當時處於上班時段,所以一發生車禍附近居民就怕影響道路將車輛移走。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有保保險,但對方沒有。我有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當下有一位老人家騎腳踏車搖晃的左轉,我當時是機車直行,發現老人家竟然要向左轉時我當下反應是我真的煞車不住(依當時只有30~40的車速,距離還是很靠近,可見老人家不顧後方是否有來車就自行左轉)所以我機車跟著腳踏車左轉(我真的也不顧對向來車,若當時對向有來車,我也會遭殃被撞),當然還是碰到了腳踏車(的手把),老人家跌坐下來。後續就是他左大腿骨斷裂,我毫髮無傷。

六、問題:
現在肇事責任出來。
我無肇事責任。
對方未慢車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路段未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
然後因為我沒有肇事責任,保險公司無法處理。目前對方說和解要1萬元醫藥費,說是道義上的責任,但我只是剛出社會的大學生,現在在實習,也還沒畢業,身上還有學貸和學費,我不懂為什膜我沒有肇事責任,對方卻要求我要賠償,我甚至都沒有跟他要求賠償(因為真的是我反應過來跟著左偏才沒有更大的傷害)。這件事從發生到現在一直在折磨我,我現在都想跟對方要求精神上的賠償了。
問題一:我無法接受對方提出的任何金錢賠償要求,如果無法和解,後續結果會如何,我被告過失傷害有罪嗎?
問題二:我本人無外傷,機車也沒有損傷,請問我因為這場車禍每天心神不安,還要接對方電話來抱怨,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dc6a7e65用戶 發表於 2019/12/18 12:43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2/18 13:00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後續若無法達成和解,對方可能因此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可考慮先委由律師與對方進行協商爭取雙贏以免訴累,另外因為車禍接對方電話導致你心神不安做為理由請求精神慰撫金恐難以成立。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8 14:13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如果對方堅持提告過失傷害,檢察官偵查的重點會是在您有無過失,目前您在初判表或車鑑會報告上既然無肇事責任,那麼檢察官認定您無過失的機會很高,應可預期對方會對這個無造勢責任結果提出意見,因此您之後攻防的重點其實都在有無肇事責任這個點上。
    2) 建議您仔細整理對您有利的論述,預防對方攻擊您無肇事責任這個點。
    3) 如果最終認定屬無肇事責任,那您不會構成過失傷害,對方也只能另提民事訴訟,無法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4) 您無法跟對方主張精神賠償、請求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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