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行為的違反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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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友結婚前夕大吵一架後分手,我打了很多通電話和傳訊息給她想挽回,之後接到對方提出保護令的申請,我沒去開庭,保護令便成立(無動手、辱罵、只有未接來電和已讀未回的訊息)。前幾天去做筆錄才知道被提告「違反保護令/騷擾」,事實上,我根本沒看過她收到的那個訊息(來自免註冊電子郵件信箱,訊息內容為一張女人背影,旁邊文字附註:「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回家後我愈想愈覺得不對勁便問了家人,妹妹才坦承之前我們出去玩住飯店時她拿了我的第二隻三星手機(玩遊戲用,無sim卡,只用WIFI和熱點分享)利用飯店免費WIFI傳訊息給無緣的大嫂,因為她很生氣對方疑似劈腿、浪費哥哥五年的時光。請問這種狀況我該怎麼辦?是不是要跟誰反應是妹妹做的?這樣她會有事嗎?行為不是我做的,但是手機卻是我的,我很驚恐會不會有前科,請各位律師幫幫我。
863ba2e1用戶 發表於 2024/09/30 00:56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09/30 01:13
    回覆諮詢(21604)、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7)

    您好,我擅長處理保護令案件
    
    1、您可以委任律師提出書狀,傳喚妹妹作證。否則違反保護令罪可能成立導致您最終背上前科
    
    2、另外,因為筆錄一旦作成就不能修改,您必須盡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模擬可能的情況。
    
    3、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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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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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4/09/30 13:54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您好,就上所述內容應先就證據內容討論,其他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09/30 15:27
    回覆諮詢(229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207)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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