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隨意贈與房子,害我們被爸爸債主說涉嫌詐欺
不動產.土地 其他 231 次瀏覽當初我父親私下把房子三分之一的權力賣給別人,契約寫了,但他沒有去辦過戶,所以第一個買的人沒有拿到房子的權力。 然後我爸又二度賣給另外一個人,這次就真的有過戶給對方,只是第二個買家後面有債務問題,搞得那三分之一被法院拍賣,之後是我姑姑行駛優先購買權,然後把房子的權力買回來,然後在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贈與給了我們兄弟兩個,也沒跟我們說。 今天第一個買家去國有財產局查,發現那三分之一的權力他居然沒有,竟然是我們兩個兄弟持有,他現在跑來跟我們的母親說,我們兩個兄弟涉嫌詐欺。 賣房子的不是我們,法院拍賣買回的不是我們,我們只是今年八月突然被贈與房子,然後第一個買家就要告我們詐欺。 想請問,詐欺的人不是我爸嗎,怎麼會是我們涉嫌詐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