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是否算累犯 可否爭取緩刑/緩起訴?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63 次瀏覽以前不懂事 再臉書上交易糾紛 被告詐欺, 當時判決是 起訴 繳納1萬元至國庫+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2年,罰金已經繳納 緩刑期也滿了。如今又因為交易糾紛被提告詐欺,原本跟被害人提和解,(轉帳他損失金額的5倍作為和解金),今日已將和解金匯給對方了,對方卻改口不和解了,不會撤告,要將我轉給他的金額在地院“提存”,並且繼續走後續流程(目前偵查中), 請問, 1.我的前案緩刑還會被撤銷嗎? 2.後案還有機會緩刑/緩起訴嗎? (我都願意賠償對方,但對方堅持要走訴訟流程) 3.對方拿去地院“提存”的和解金,我還能取回嗎? 4.對方說之後要已刑附民的方式求償, 對方可以要求精神撫卹金之類的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