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開伙疑問 不動產.土地 租賃 246 次瀏覽 請問房東可以用我在房間用電鍋煮飯很危險的理由請法院讓我搬家嗎? 我只有用電鍋跟電磁爐煮麵和白飯,當初用政府的公版合約簽兩年,但合約上沒有註明能否開伙,當初也並未明確說明能不能用 收藏問題 a64f2373用戶 發表於 2024/10/06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