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帳戶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345 次瀏覽郵局提款卡一直放在家中7.8個月都沒有使用,9/21傍晚接到偵查隊電話傳喚明天做筆錄,之後才去檢查所有戶頭發現郵局提款卡不知道什麼時後遺失了,隔天9/22去警局做筆錄,才知道有3位被害人匯錢進我的戶頭,金額共14萬5千左右,我昨天才去郵局調交易明細,發現帳戶被詐騙集團使用的同一天,有家人拿去盜刷把我戶頭裡面的錢都領出來了,之後卡片就遺失了,雖然家人一直說有拿回來,但我已經被提告現在也被列為警示帳戶,不知要不要相信家人的話,想詢問: 1.我把交易明細提供給警方調查能證明不是我把帳戶賣給詐騙集團的嗎? 2.家人威脅說:「我把交易明細提供給警方的話,他就說是我授意他去領錢的」,但我根本就不知情,所以想問如果家人真的這樣說會對我不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