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在他個人臉書po文,攻擊我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84 次瀏覽
在網路上打文章,
說我做的工作是送瓦斯,
說我常常把滿的瓦斯賣給客戶隨後又把這個滿的瓦斯搬走拿去賣給下一個客戶然後還有說我把賣了瓦斯錢拿去買毒說我吃毒吃很大

還有我前陣子有一個事件已經跟人家和解然後他把內容不實詆毀我的人格
9aade22d用戶 發表於 2024/10/15 08:23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0/15 09:59
    回覆諮詢(21604)、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7)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非常多跟您類似的案件
    
    1、對方可能成立加重誹謗罪,您可以提出刑事告訴,並要求民事賠償。
    
    2、本律師經常處理此類案件,經驗豐富,如果您年滿22歲,對於提告細節不清楚,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該怎麼捍衛自身名譽
    
    ------------------------------------------------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4/10/15 10:28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您好
    1.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2.您可以提起加重誹謗罪之刑事告訴並要求民事賠償,以維護您的權益。
    3.就上所述內容及其他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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