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況構成誘拐未成年嗎?

刑事犯罪 少年事件 22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13歲妹妹在網路上認識新北的高一男生,假日想跟他出去,可是妹妹自己的身體狀況不佳,經常頭痛,已經請3個禮拜病假,父母勸說不聽,固執己見,說假日就會好了,但又沒辦法保證自己的安全,硬要跟那個男生見面,父母沒有看妹妹的聊天紀錄,因為妹妹說那是她的隱私,如果強行解鎖,可能又會引發妹妹頭痛、精神異常,所以父母也不知道該怎辦


問題:若妹妹強行出門,可以以誘拐未成年報警嗎?還是有甚麼方法可以約束?
a1950012用戶 發表於 2024/10/16 15:55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0/16 16:12
    回覆諮詢(21604)、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7)

    您好,我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1、只有出門不構成犯罪,提告也不成立
    
    2、但父母有懲戒管教子女的權利跟義務,可以主動私訊該名男子禁止跟女兒出門
    
    3、如果有相關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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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4/10/16 16:26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您好
    1.民法第 1084 條
    子女應孝敬父母。
    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民法第 1085 條
    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2.可以於必要時禁止女兒出門。
    3.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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