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16未滿18 被人在網路上威脅跟污辱

刑事犯罪 少年事件 167 次瀏覽
我在大概100.200人的群組裡 被說了很難聽的話 在語音裡 被威脅說要找徵信社來查我 (共同朋友說他之前真的搞過人 把人埋在山上)
請問這個情況我可以自己去筆錄
不想讓爸媽處理這件事嗎
21964698用戶 發表於 2024/10/18 09:07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4/10/18 10:37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您好
    1.刑法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刑事訴訟法第 232 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3.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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