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同學家長毆打
刑事犯罪 少年事件 184 次瀏覽事情經過:孩子放學後是自行走路到安親班上課,這天放學走出校門口時,被一位剛轉學的同學爸爸先踹三腳後勾住脖子用手指關節骨用力壓、轉頭部還有一些小部分的攻擊行為,直到有老師發現後前來制止才結束 詢問小孩後得知似乎是去年小孩調皮踢餐盒結果餐盒打到對方小孩的腳造成瘀青的原因,但這一年來雙方都也沒交惡依舊像平常一樣相處,還得知毆打前一天對方小孩才轉學,兩個孩子還有說好捨不得你要轉學之類的話,但是轉學後隔一天家長就過來打人 小孩現在足歲11歲多一點未滿12歲 大人如果是來調解的話我們接受,但一過來什麼都沒問沒講直接就動手真的無法原諒他 有去報警,所長聽到後也很生氣,對方爸爸來之後就裝一副很自責的樣子,社會局的也有來了解並要對對方違反兒少法的部分開罰 問題:請問可以用什麼法來告對方? 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法院會不會也示意我們跟對方和解?(對方有透過老師說看能不能私下和解但我們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