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事業於傳銷商加入之後,改變原有制度,損害傳銷商權益
其他 其他 1190 次瀏覽我於今年1月加入台灣某家多層次傳銷事業,成為了經銷商, 而今年該多層次傳銷事業陸續改了原有制度,並表示已經於line群組發佈新的制度, 有盡了告知義務,要求經銷商需強制配合新制度,此舉嚴重損害經銷商原有權益。 舉其中一個例子, 原制度:一次性給付加盟金入會後,即能保有永久會員資格,享有獎金收益及各項權益/ 新制度:規定會員每年需另外消費一定金額才能保有會員資格,否則就凍結會員獎金收益及各項權益。 我有三個問題想要詢問: 1、多層次傳銷事業擅改制度,損害經銷商原有權益是否違法? 2、規定經銷商獎金未滿4000元不能提領,導致有錢領不出,是否違法? 3、該多層次傳銷事業規定,若要解約需歸還加盟時贈與經銷商的贈品,但加盟金卻無法全部退還,能否尋求法律途徑以較合理的方式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