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退股事宜
其他 其他 942 次瀏覽事實經過:您好~想詢問~~本人2018年5月參與先前服務的公司現金增資,增資的公司註冊在開曼群島,並由開曼的控股公司轉投資在上海的公司,本人就在上海的公司服務 但我於2019年11月底離職,因此希望申請退股,詢問董事長得到的訊息是 , 參與投資,只能有三個選擇 1. 公司獲利分紅 2. 公司倒閉 3. 公司上市進行交易 . 但我看了一下開曼群島的公司法,參與投資的結果並非只有這三個選項 , 問題:投資當初未簽暑退出條款,想請問若通過法律程序該如何申訴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