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退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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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您好~想詢問~~本人2018年5月參與先前服務的公司現金增資,增資的公司註冊在開曼群島,並由開曼的控股公司轉投資在上海的公司,本人就在上海的公司服務 
但我於2019年11月底離職,因此希望申請退股,詢問董事長得到的訊息是 , 參與投資,只能有三個選擇 1. 公司獲利分紅 2. 公司倒閉 3. 公司上市進行交易 . 但我看了一下開曼群島的公司法,參與投資的結果並非只有這三個選項 , 


問題:投資當初未簽暑退出條款,想請問若通過法律程序該如何申訴呢?  謝謝~~
75b9b6dc用戶 發表於 2019/12/19 00:34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9 00:40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是否可以退股,除了必須確認當初增資書面資料,還必須確認公司性質種類為何並且有無特約,你可考慮將相關書面資料交由我們進一步檢視,釐清有無主張權利之空間。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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