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買賣

不動產.土地 買賣 328 次瀏覽
本人於109年2月向家人購買房屋,並以市價購入,於113年10月收到中國信託銀行的撤銷買賣通知,原因是家人於之前有像中國信託借款(小額信貸以及卡債),在買賣房屋時並不知道家人有跟中國信託欠款,只有在107年3月時,家人有請我幫他拿現金存入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家人當時住院),會向家人購買房屋是因家人要出售房屋,並未告知為何出售,基於家母年紀稍大,並不想讓家母因搬家受苦受累,才購其房屋。
dc238c95用戶 發表於 2024/10/26 10:25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0/26 10:35
    回覆諮詢(21722)、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74)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類似的問題
    
    1、您可以針對銀行的通知,委託律師發函回覆
    
    2、後續銀行可能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主張撤銷買賣契約,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提出答辯狀,維護權利
    
    3、建議可以提供完整的買賣契約與銀行通知書,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後續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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