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過世,有一名子女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211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與太太結婚19年,有一名子女,太太因癌症過世享年44歲,本人45歲.子女16歲,太太工作年資約18年,為勞保新制6%的,沒有立遺囑 問題: 請問太太的勞保新制,與第一順位子女應繼分為多少? 遺產免稅證明內,沒有條列的項目,是否需要與子女均分?
事實經過: 我與太太結婚19年,有一名子女,太太因癌症過世享年44歲,本人45歲.子女16歲,太太工作年資約18年,為勞保新制6%的,沒有立遺囑 問題: 請問太太的勞保新制,與第一順位子女應繼分為多少? 遺產免稅證明內,沒有條列的項目,是否需要與子女均分?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繼承問題 1、一般是推派一人去向勞保局申請 2、遺產繼承上,您跟子女是均分 3、遺產稅免稅跟遺產繼承應繼分無關 4、您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辦理限定繼承 5、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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