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

婚姻.監護 離婚 117 次瀏覽
先生和同事每天傳訊息 時間長達1個月以上
訊息內容有性事上不堪自眼 請問可否對雙方求償民事精神賠償?
c230257f用戶 發表於 2024/11/13 14:18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1/13 14:29
    回覆諮詢(21234)、最佳解答(1575)、獲得感謝(6000)

    您好,我處理過不少侵害配偶權案件。
    
    1、您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將丈夫、小三列為共同被告,要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
    
    2、但蒐證上要注意避免涉犯妨害秘密罪(例如未經同意翻拍對話紀錄)
    
    3、建議可以加LINE ID :lightkkao進一步諮詢蒐證方法與提告求償流程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4/11/13 14:56
    回覆諮詢(4234)、最佳解答(168)、獲得感謝(1021)

    您好:
    
    原則上討論性事會有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的可能,從而有損害賠償的責任。不過這也要進一步來看內容涉及哪些來判斷。建議與律師進一步諮詢。
    
    以上供參考,需協助可加我的Line:0919560921
    
    
                         
  • 黃詩涵律師
    黃詩涵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4/11/14 12:48
    回覆諮詢(114)、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11)

    您好:
    依您所述,您可以蒐集相關證據,並對其二者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請求二者負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僅依您所述提供一般性法律意見,供您參考。
    如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或具體訴訟策略及方向,則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本所預約時間進行諮詢。
    
    
    黃詩涵律師 
    事務所:誠驊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365-5007、0928-545-108
    LINE:0928-545-108
    電子信箱:cindyhh88@gmail.com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11/14 23:28
    回覆諮詢(2217)、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201)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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