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提出借錢名義的花費如不歸還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嗎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73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交往期間的送禮及生活花費都由我支付,分開後對方口頭承諾會還錢,包含送禮及由我支付的費用,也有對話紀錄說會在年底前歸還該筆款項,不過現在對方裝死不回覆任何通訊軟體
問題:
1.可以藉由對話紀錄申請支付命令要求對方還錢嗎?
2.並無直接名義是借錢,是交往期間的花費能不能歸類在借貸,對方都有口頭承諾會歸還其款項
097e26b2用戶 發表於 2019/12/20 00:35

1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20 00:38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對話記錄本身可以作為聲請支付命令的證據,但重點還是在對話內容是否可以看的出對方承認這是債務以及債務的具體數額,建議可洽律師評估相關事證,以下有我的聯絡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 097e26b2用戶
    發表於 2019/12/20 01:15
    對方在收下禮物時就已經提出會還錢,對話紀錄中也有提到,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承認債務呢? 而且對方在對話紀錄中有提出花費會匯款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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