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車禍 ‘’支付命令‘’ 沒問題嗎?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88 次瀏覽律師您好: 10月底,家門口被自小客車撞壞有報警;據肇事者的說法是為了閃車,油門踩太大力因而撞到路邊白線內停放的小貨車,間接造成小貨車撞壞我家門口,無人受傷。維修費用3萬5;但肇事者說他只有保強制險,保險不理賠! 肇事者原本說會賠償門的維修費用35000,但他覺得太貴,講一堆理由硬是和我殺價5000元,只願賠3萬,直至今日那3萬都沒賠償。 想請問律師: 1.如果聲請支付命令,憑維修門的收據、自己拍得現場照片、事故登記聯單,再加上民事支付命令狀、就沒問題嗎?初判表要聲請一同寄發到法院嗎? 2.(以上都用影印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