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被對方在臉書的公開群組社群中的不雅言論
其他 其他 168 次瀏覽有關於在臉書上的言論 有兩位女生在臉書的公開群組社群中互嗆、 (以A女跟B女來作表示) A女在B女的貼文裡留言寫對B女不好的事 A女的帳號是剛設立的新帳號 B女就一口咬定覺得是我另創新帳號來留言 當時的留言(劉小姐是我) 「劉小姐,就算你用小帳,一看這些文字八九不離十就是你」 再來就是 在他們的對話裏,B女又提到我 「與劉小姐就像群鬥雞一樣故意找事要惡意中傷別人的共犯 用小帳號無中生有 躲在鍵盤後污衊人我澄清就到這為止 懶得跟你們起舞 看到你留言 無中生有 含血噴人」 這裡我要說明是 1. 我跟A女是不認識的 我也是聽說他們之前有過節 2.這位B女會提到我的原因是 我們本是認識的 但一些事情而鬧的不愉快,之後就在沒有聯繫 我想請問的是 雖然B女指名沒有道姓,但會讓我感到不快 、 明明不關我的事 ,卻這樣被說 她這樣算已有觸犯嗎? 麻煩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