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時,預售屋未交屋(婚後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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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時,預售屋未交屋(婚後購買)
已付出的給建商簽約金150萬元
是可以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裡面嗎?

謝謝各位專業法律人
e81ec2af用戶 發表於 2024/12/21 19:33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4/12/24 16:46
    回覆諮詢(4254)、最佳解答(168)、獲得感謝(1021)

    您好:
    
    預售屋具有價值,若是婚後購入則簽約金、訂金等已繳納款項,可能被法院列為認定預售屋價值之標準。惟仍要看上揭款項是否為贈與、婚前財產之變形等等情況而定。
    
    以上供參考需協助可加Line:09195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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