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律師幫我解惑。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60 次瀏覽 支付命令的管轄地,對方戶籍地在苗栗,他租屋居住在彰化已經6個月了,今天發生車禍在新竹,我住中壢,憑收據3萬元申請命令要他賠錢。 1、支付命令的管轄地,是車禍侵權地的新竹的法院嗎? 2、申請支付命令被駁回的話,法院是不是自動轉為車禍侵權地的新竹地院之小額訴訟? 3、法院會認定對方租屋在外6個月的彰化是久居的住所,以彰化地院當作支付命令的管轄地嗎? 收藏問題 e4b976d5用戶 發表於 2024/12/24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