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這樣算是人頭戶或是洗錢賭博罪嗎?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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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我收到了外縣市的警察局打電話的通知
他說有一個人在一兩年前匯了十萬元給我
問我跟他是什麼關係
後來我說我不認識這個人
這個人好像因為虛擬貨幣相關的案件被告還怎樣的
我就說可能要回去查一下帳戶(當時我還在外面)
然後警察跟我約這禮拜做筆錄(只有用電話約派出所沒有通知書)
我後來回去查了一下發現我在一兩年前
有當中間人的角色幫我當時兩位朋友匯款來匯款去
從中有抽取一些錢佔成數(但後來都輸光光我就不想做了)
只有一兩次 贏錢輸錢這樣的匯款
A朋友是做娛樂城球版 B朋友是去他那裡下注的
而我是中間人
當時好像是B朋友贏錢 A朋友要匯錢給他
A朋友就透過不知道誰把錢匯給我
不夠的A朋友再用自己帳戶匯給我
我再匯給B朋友
來回一兩次以後我覺得我一直在賠錢我就不幹了
所以後來那筆十萬元的金流就在B朋友那裡了
也因為聽說B朋友後來跑路我跟A朋友就鬧不合了
想問一下這樣我會有賭博罪嗎?
但是我沒有下去賭球版
因為我不會玩那個 我當下只想說可以賺點錢
但發現好像都在賠錢就沒再碰了
接觸時間只有一兩個禮拜而已
警察目前要我去做筆錄 他說他剛好會上來北部
我們約一間派出所
然後我們在裡面做筆錄把這筆錢金流交代清楚
我的帳戶也沒有被警示戶
也沒有提供帳戶給任何人做使用
警察說如果現在沒有那就都沒有了不要擔心
現在在怕我會這樣會有甚麼罪?
0bf1ace7用戶
發表於 2025/01/13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