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改判親權
婚姻.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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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友離婚後一年與前妻提出扶養費問題,從一開始雙方好好談但是前妻始終不願意給付。
後來男友只能走法律途徑,從一開始調解到第一次開庭再到2025.1月第二次開庭,前妻依然不願意給付。
原定下月開庭,但因為前妻已經共組新家庭也懷有身孕即將於下個月出生,法官礙於她人身體狀況,延期一個月至三月開庭。
而就在這節骨眼,上週五男友和自身小孩有些衝突,男友一時情緒不佳拿出菜刀放置孩子面前告知孩子,(如果你認為我不適合當你爸爸,請你現在殺了我)。
只孩子自認為考卷成績不佳私自將考卷藏起來,當天因為從書包拿取其他物品被男友發現,詢問他孩子卻支支嗚烏表達不清,只說因為害怕被責罵。
後續男友又將菜刀放回廚房,送孩子上學。
而剛好上週五是媽媽會面交往時間,孩子並將事情告知媽媽,媽媽當下通報了113,並於周日將孩子帶回男友父母家吵鬧,並說明要爭取監護權。當晚隨即帶走孩子並去報警。
並讓孩子多住那裏一晚,周一孩子請假未上學。
週一晚上孩子有回來,但態度上完全轉變,並告知爺爺奶奶說目前社工和警察說現在我可以決定去哪裡住,不需要爸爸同意。
想知道這件事情流程是這樣嗎????
基本上男友願意接受後續社工訪視或是警察調查,還是希望維持孩子原有生活型態。
孩子其實從上小學一年級開始常常有脫序行為,在校說髒話或是頂撞老師或是欺負同學。偶爾會讓媽媽知道孩子在校狀況,但不會常常描敘說明。老實說確實男友當時做錯了,也正在反省。
週二孩子從學校被媽媽帶走後就強調不會再回來了,想了解目前男友該怎麼處理呢??
一方面也希望能彌補與孩子間的關係,並且彌補。
而原本3月要開的扶養費問題是否過往支付費用一樣可追討回來呢??
其實男友後來也反思覺得自己或許教養孩子不當,因為孩子媽媽有提到要改判監護權(原本男友單獨監護),男友其實說如果孩子願意和媽媽一起生活他可以接受也願意支付未來扶養費問題。
只是目前好像看不到孩子了,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想知道後續監護權是否有辦法能是共同監護,而媽媽是主顧著,孩子依然與男友有會面交往時間呢?
原本已預訂寒假要帶兩個孩子一同去北海道遊玩,也不曉得孩子是否能一起同行。
e72e3a90用戶
發表於 2025/01/16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