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期間同居,分手後對方要求把傢俱搬走
其他 民事侵權 180 次瀏覽交往期間同居在他家,雖已公開宴客,但未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目前已分手 有兩個問題想詢問: 1.分手後對方要求把一些當初我們一起買的傢俱從他家搬走,請問我是可以不理會的嗎? 2.還有一些私人物品放在他家,是可以請他打包寄給我的嗎?如果他不配合呢?
交往期間同居在他家,雖已公開宴客,但未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目前已分手 有兩個問題想詢問: 1.分手後對方要求把一些當初我們一起買的傢俱從他家搬走,請問我是可以不理會的嗎? 2.還有一些私人物品放在他家,是可以請他打包寄給我的嗎?如果他不配合呢?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很多交往同居後分手的問題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返還您的物品。如果對方拒絕,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您可以主張傢俱贈與對方,就可以不必理會 3、如果有相關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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