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帳戶通報成警示帳戶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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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律師你好事情是這樣的我在上,上個禮拜因為有資金上的需求所以有上,借錢網找到一家可以資金週轉的公司 後來用LINE跟對方,聊完後確定可以跟對方公司借錢後對方,有在LINE上打上合約書,讓我確定後就在LINE上跟我說我需要把一個帳戶,跟提款卡寄過去後他們公司會計會先幫我測試測試,沒問題後兩天後他會親自來到我跟他所約的,地點把我的帳戶提款卡等等跟我所跟它們,公司所借的錢還有對方打在LINE上的合約書一起拿來給我, 後來到了跟對方約定要見面的當天對方並沒有出現,所以我就在當天晚上馬上就把寄過去的帳戶還有提款卡直接掛失處置 接著再過一個禮拜後我發現其他銀行帳戶的錢領不出來後當天我有打去問客服,才知道帳號已經變成警示帳戶。後來我有跑警察局警員是回我說他們那邊也沒,辦法處理所以請我回來等消息。 我還有打165防詐騙專線 165的專員是有跟我說初步的筆錄後跟我說叫我等待消息。
問題:
1.我跟對方的LINE聊天紀錄我都還留著請問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2.對方叫我去7-11寄提款卡跟帳戶的收據我也還有留著請問是否也可以當成證據?
3.我該怎麼處理?
2.我
2227d753用戶
發表於 2019/12/22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