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天花板脫落石塊損毀車輛 管理委員會拒賠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13 次瀏覽
社區天花板脫落石塊造成損毀車輛 管理委員會拒賠 也想請教這樣社區是否構成公共危險罪
8ad2f16f用戶 發表於 2025/02/09 17:57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2/09 19:07
    回覆諮詢(21604)、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7)

    您好,
    1、不構成公共危險罪,管委會本身也不是處罰對象
    2、但車輛所有人,可以提告管委會要求賠償維修費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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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瑀律師
    陳瑀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5/02/11 11:31
    回覆諮詢(219)、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57)

    您好,
    
    1.刑法第193條係規定「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於營造或拆卸建築物時,違背建築術成規,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故公共危險之刑事責任係針對承攬社區工程或監工之人而非管委會。
    2. 而針對社區共有物(社區天花板)維持、管理、修繕不佳造成他人車輛之損害,管委會依民法第184、第191條規定,亦應對車輛所有權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3. 若管委會拒不負責,建議可先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調解不成則可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若您不知如何處理,可洽line: @lawyeryu(請記得加@),由陳瑀律師親自線上回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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