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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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朋友一行人到KTV唱歌,隔天發現,大部分的手機鏡頭都壞了。後來發現是包廂內的雷射光導致,陸續發現有其他消費者也出現一樣的狀況,但現在業者不願負擔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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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若提告民事訴訟,辯論時可能出現的問題,以及該如何回覆較恰當
17e7db72用戶 發表於 2025/02/11 15:5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2/11 15:56
    回覆諮詢(21721)、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1、您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雙方攻防重點會在手機鏡頭損壞與包廂光線的因果關係鑑定上
    3、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先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4、如果需要協助求償,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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