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於案發時未滿18,調解時已滿18,是否還需要家長陪同?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98 次瀏覽事實經過: 2024/10/04走路時與被告(騎機車)發生行車糾紛,遭被告毆打頭部造成腦震盪以及擦挫傷。案發時原告(我)17歲,目前已滿18歲。 問題: 收到傳票,傳票特別備注未成年人需要父母一起陪同到場。我於案發時卻時未滿18,但是我在調解日期前已滿18,是否還需父母陪同到場?謝謝律師回答。
事實經過: 2024/10/04走路時與被告(騎機車)發生行車糾紛,遭被告毆打頭部造成腦震盪以及擦挫傷。案發時原告(我)17歲,目前已滿18歲。 問題: 收到傳票,傳票特別備注未成年人需要父母一起陪同到場。我於案發時卻時未滿18,但是我在調解日期前已滿18,是否還需父母陪同到場?謝謝律師回答。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1、現在已滿18歲,可以自行前往,父母不需陪同 2、如果有相關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酌收諮詢費)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您好, 滿18歲即屬民法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人,可獨立完成有效的法律行為。 車禍屬於強制調解案件,建議委任律師協助,以妥善處理後續賠償問題。 以上供您參考。 若您有進一步法律權益問題需要協助,歡迎加LINE ID:@clcpartners, 律師將會提供諮詢服務,幫您爭取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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