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損壞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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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14年2月3日上午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
傷: 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不是該肇事者車輛,對方無保險
五、事實經過:我的機車停放於租屋處樓下白線內,肇事者駕車行徑該路段時,行駛路線莫名靠右直接撞上我及鄰車後肇事逃逸,導致我機車後方受損以及另一輛機車撞倒,我隨後立即報警製做筆錄並與附近商家調閱監視器資料,肇事者經警方通知到案並製做筆錄,警方並將該肇事者聯絡資訊給我,請我與肇事者協商機車損壞維修賠賞,機車損壞部分機車行估算維修金額為4990元,第一次協調時達到共識,給付維修費時間為2月14日,但至給付時間後並未收到肇事者任何聯繫,我於是用line 聯繫該肇事者,該員又說一些理由來不沒給付,於是我再與該員協商最後給付機車維修費延至2月26日,不過該員也沒有兌現,我有請教承辦員警這事該如何處理,員警表示如果要起訴肇事者的話就不要再找他們派出所,直接向法院提出告訴,我想請問如果要向肇事者提出告訴,要以什麼理由來提出告訴,並要準備什麼資料什麼資料,因為我是一名大學生,機車是我唯一的交通工具,車輛受損讓我非常不便,出遠遠門不是坐公車就是計程車,所以我向貴基金會來諮詢及協助,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謝謝🙏
b96a8bcf用戶
發表於 2025/03/02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