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早年買土地及房屋並未辦理過戶,所有權人提佔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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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早年買土地及房屋因不識字所以並未跟賣主辦理過戶登記,我們住在此處近80年了,直到最近土地所有權人之一(持分1/56)向我們提出佔用糾紛,目前此土地的持分人有18人
30年前我有問過代書及律師是否可以將土地要回來,二者回答都叫我們安心居住,除非房屋倒塌了。土地是要不回來了。

我有問題想要詢問
1最近有做內部房屋裝潢包含換鐵捲門及門窗及牆壁壁板,房屋主體結構都還在,這樣會被認定房屋有倒塌的嫌疑嗎?
2在房屋沒有倒塌的情形下,我們居住的權益會受到損失嗎?有什麼法條可以保護我們。
3對方提出佔用會成立嗎?
4我們如果取得部份土地持分對我們居住是否更有保障
以上問題謝謝
c035b218用戶 發表於 2025/03/23 01:11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3/23 10:34
    回覆諮詢(21604)、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7)

    您好,我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1、所有權人可以提告要求您拆屋還地,跟房屋是否有倒塌疑慮無關
    
    2、您可以透過律師協助,主張民法第148條誠信原則,爭取免拆除。
    
    3、如果有取得部分土地持分,對您較有利,可以向法院提出裁判分割共有物,以便取得房屋所座落之完整土地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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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瑀律師
    陳瑀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5/03/23 23:36
    回覆諮詢(219)、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57)

    您好,
    1. 不論房屋是否會倒塌,對方均可以主張依民法767條規定請求返還土地。
    2. 除了主張誠信原則,法院可能會判決免拆,亦可嘗試依時效取得地上權之規定,取得登記為地上權人之權利。
    3. 取得共有物之持分後,自可訴請裁判分割共有物,取得完整土地,對居住自然較有保障。
    
    若需要進一步協助或了解細節,可洽line: @lawyeryu(請記得加@)由陳瑀律師親自線上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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