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毆打被告毀損罪被逼對第三者撤告否則不和解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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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母親長期家暴受不了試圖溝通,被言語霸凌與肉體毆打與經濟控制,還被誣告家暴甚至被申請暫時保護令,讓我誤以為會被趕出家門。
另外母親口頭宣稱店面營業的店要給我,讓我誤以為店內物品所有權屬於我自己
在上述兩個前提下,我出於絕望與義憤,砸壞店內便宜杯子玻璃瓶等器具,被家母趕出家門並提告毀損罪
(我被毆打都沒還手)
試圖請求家母對我撤告毀損罪,以求避免背上前科,但我媽說要她撤告條件,是我先對告我爸媽的所有案件都撤告,並要我永遠都不再跟我媽住一起。
因為我爸不是第一次打我,我害怕對我爸撤告會讓他更加肆無忌憚以後繼續動手毆打我,因此除了對我爸撤告以外,其他我都跟我媽說答應,但我媽就因此不肯撤告
我查網路看到本網站有提及,類似我這種情形,可以向法官提出我已釋出最大善意想和解,但我媽提出來的條件超過我媽告我毀損罪談調解的合理範圍。貴站一位律師女士回答其他案件時,也說到可以屆時出庭時請法官檢視我媽提出的和解項目是否合理必要
我害怕背前科找不到工作想和解,但無法達成和解。查網路說不和解就極難緩刑或緩起訴,因此畏懼不安,想請問我該怎麼辦?
a4cfa388用戶
發表於 2025/03/25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