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包包不歸還
刑事犯罪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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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有一個精品包,因字體刮傷送至維修店家修復,商家承諾三天內交件,並收取訂金,尾款交貨時支付 原維修範圍小(僅需描字+染色),但商家操作不當,導致受損範圍擴大範圍需修補多處,已經與原貌嚴重不符。商家事前也未提供書面合約或風險告知書。
商家有承認失誤,但在消保調解時拒絕合理賠償,並要求鑑定包包真偽,還扣留包包,調解不成立。
我也有多次聯繫商家,提出支付尾款並取回包包,但商家拒絕交出,理由是「未支付尾款」或「等法院判決」。
最後,我已向警方報案,提出 侵占罪 告訴,案件已移交檢察署,還沒開庭
問題:
關於侵占罪與法律途徑
我對商家提告侵占罪,目前案件已移交檢察署,我要怎麼增加我的勝訴機率?
商家拒絕交出包包,但我有支付訂金,這樣是否符合侵占罪的構成要件?
如果檢察官最後不起訴,我還可以採取哪些法律行動?
現有的證據(簡訊、對話紀錄、維修單、匯款紀錄、購買憑證、錄音檔)是否足夠?還需要補強哪些證據?
商家沒有提供任何維修合約與風險告知,這是否對我有利?是否可以主張違約或消費者權益受損?
能否用民法第184條以及民法227條進行求償
能否用消費者保護法 第7條、第19條,被告作為提供服務之業者,應確保其服務不致造成消費者損害,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來捍衛自己權利?
目前包包還在商家手上,而我沒有支付尾款,但我有意願支付尾款,但對方不願意協商賠償,這樣的情況下對方是否可以主張我違約? 如何解決這件事情
是否有法律依據支持「因維修品質不符原約定,所以不支付尾款」的立場?
目前我可以做的下一步是什麼? 如何讓自己的權利最大化以及如何讓對方談和解
我將消費體驗po至商家評論 商家把我的本名打出 以及 對我提出不實指控 請問能否提告甚麼?
如對方不願意談和解能有什麼方式談賠償?
4eec603b用戶
發表於 2025/03/25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