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前妻要提告拿走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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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們已於108年4月11日在律師見證與親友用印在離婚協議書,完成離婚。
按協議,我是二個小孩的監護人,她有任意探視權(意指隨時可要求探視小孩,而我則需送到她的住處),至今已有9個月。
協議書的協定的還款,我也如數按期匯款。
但於108年12月23日,在line的對話裡,因小孩在手機使用上的意見,前妻要求加一期的款(35000),但該要求並無明確協定,且空口無憑,我要求要針對數項的要求,列上協議,用印確認,以用印的日期為憑以證該要求。
但前妻不管其討論,執意要興訟。
要重新與我爭小孩的監護權與重新訴訟關於離婚協議一事
從婚姻到離婚後,長期以來,小孩的食衣住行,費用都由我支付,她未曾出過一份錢。


問題:
請問,都離婚了,也有協議書。
前妻要爭監護權,在我這一方有勝算嗎?
8051a3c4用戶 發表於 2019/12/23 14:22

4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23 14:26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監護權的判定,會斟酌由何方監護最符合子女最佳利益(例如雙方經濟能力、家庭背景、子女意願等),既然依您所述,您前妻要爭取監護權,建議您可提前與律師諮詢,以便為未來訴訟預做準備,以維護您的權益。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23 14:4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能否改定監護權,應視協議由你單獨行使監護權後,有沒有不利教養等情形,或違反協議書探視相關規定。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23 14:57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若對方並無明顯事證可資證明你有不適任監護人之事實,提出改定監護恐無理由,惟進入訴訟你仍應積極答辯爭取權益,詳細細節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23 17:37
    回覆諮詢(4143)、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由於對方已與您簽有協議書同意將孩子的親權交由您單獨任之,如再要聲請變動親權必須去證明您對孩子有不利的照顧情事或是孩子的意願希望變更等等之情事而有符合情事變更原則,其變更難度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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