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占有房屋,不肯搬離

不動產.土地 其他 71 次瀏覽
事實經過:已無婚姻關係之前配偶,自離婚生效起至今,還是不願搬離,已通知限期搬離,還是各種理由不搬。


問題:
1.請問通知對方限期搬離的天數,法律有明文規定限定幾日前宣告請求其搬離嗎?
2.請問上述情形是屬於民事訴訟案的無權占有並得要求占有期間之不當得利還是屬於刑事上的竊占罪還是侵占罪。
3.如果提訴訟大概會需要費時多久及耗費成本大約多少。
2c86a217用戶 發表於 2025/03/26 23:47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3/26 23:59
    回覆諮詢(21604)、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7)

    您好,我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可以協助您處理:
    1、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時間幾天
    2、因為房子是您名下的,您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訴訟,透過公權力來讓對方搬離
    3、可以要求占用期間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費用,但不構成竊占罪或者侵占罪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直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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