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早年向法院拍賣取得不動產,未去辦理登記,所有權人提佔用
不動產.土地 其他 111 次瀏覽祖父早年向法院拍賣取得房屋及土地因不識字把權利移轉證書當成土地所有權狀,民國44年至今我們都住在此地,直到最近土地所有權人之一(持分1/56)向我們提出佔用糾紛,我因為收到佔用糾紛才去找祖父當時的拍賣資料 我想詢問的問題 1.法院的權利移轉證書是否有時效性 2.因為當時祖父母都不識字,法院如果都用書面通知,會影響不識字的祖父母錯失去登記的權利,這樣法院是否有疏失。 3我們是否可以拿權利移轉證書請求法院把應登記的土地歸還給我們。 4我們有機會透過訴訟要回這塊土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