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護媽媽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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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和我媽結婚,並生下一個妹妹,房屋是婚前繼父買的,所有權在繼父手上,我13歲時因為陪媽媽而入住,並且已居住在此超過10年,目前我26歲,而我父親已過世,媽媽是唯一直系血親,我與我的配偶一起住在這裡,戶籍當初也是繼父給證件和印鑑跟同意書讓我們辦理遷入,但繼父時常用要趕走我跟我的配偶或索討房租水電費等來威脅媽媽。

1.請問我是否可以請媽媽寫一份住宅陪居聲明暨借住同意書,內容大致是寫媽媽身為繼父配偶,允許我住在這,證明我住在這已經逾10年,且繼父允許戶籍遷入已默認,並且強調是房屋借貸關係並非租賃,無須付任何租金水電等,繼父也不可事後要求我還款或向我索討,聲明書期限會寫直至媽媽死亡為止都有效益。

這個是為了保障未來若是媽媽失能或繼父走法律程序想陷害我,或者跟我索討費用,至少我能自保自清使用,只是不確定是否可行,請律師指教,謝謝。
7f6e7707用戶 發表於 2025/04/16 22:37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4/16 23:15
    回覆諮詢(21604)、最佳解答(1587)、獲得感謝(6057)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跟您類似的房屋居住使用問題
    1、您可以交由律師擬定租約,並且直接由您跟媽媽同時跟繼父簽署,並且辦理公證。否則只有媽媽簽名的話,您只是經由承租人同意使用的第三人,繼父仍然可以要求您遷出
    2、如果需要協助擬定對您有保障的協議書或者租約,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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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4/17 00:02
    回覆諮詢(229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207)

    您這邊必須要進一步當面討論協議的細節,同時,也需要公證程序,是否要拘泥於使用借貸的法律關係,也可以再進一步討論;當然,在人際親情互動方面,您會需要更多建設性的意見。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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