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個時間區間,因為相同原因分別犯下兩罪,判決會互相影響嗎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42 次瀏覽
請問本人在113年2月因賭博、借貸問題而犯下偽造文書案(於114年2月26日判決,緩刑2年,尚未執行),在113年2月~4月期間同樣因賭博、借貸問題向朋友及網友犯下普通詐欺取財罪,(本案於114年3月才進入審理,並於準備庭中和三位被害人達成和解,進入簡易庭審判程序,並於114年5月宣判,因前案已宣判緩刑,故本案不能在宣判緩刑,但可以易科罰金)
有兩個問題:
1. 請問後案是否會影響前案的緩刑執行?
2. 請問是否可以上訴爭取緩刑,爭取緩刑應該提出什麼論點比較有機會呢?
d2804bda用戶 發表於 2025/05/20 17:27

1 位律師回答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5/20 17:49
    回覆諮詢(231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210)

    我們這件案子要仔細分析時間軸以及可能進行程序方面的連動...切勿輕忽!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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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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