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問題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5 次瀏覽
大律師 您們好,  
本人去年(113年)11月遭股票投資詐騙,入金的人頭帳戶其中一人已被檢官起訴,如要對人頭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可以依民法第185條第1項連帶損害賠償規定,將其他未被起訴的人頭帳戶的損失金額一併向這名已被起訴的人頭戶求償 ? 抑或只能對被起訴人求償其所造成的損失? 煩請賜達,感謝!!
c4df13ca用戶 發表於 2025/06/09 13:4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5/06/09 13:54
    回覆諮詢(21708)、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74)

    您好,本律師經常處理詐騙案件,協助過不少受害人成功求償,經驗豐富
    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則上只能針對被起訴的被告求償匯入該名人頭戶帳戶內的損失
    2、如果您要提告其他的人頭帳戶被告,需要舉證對方有故意或者過失。並且不能引用起訴書,需要另外書寫事實經過
    3、如果不清楚該怎麼求償,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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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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