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竊盜 對方已經把東西歸還了還可以選擇不和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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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感情糾紛的部分,當下他因為不滿我部分舉動而把我手機搶走,後面一路北上往台北的方向走,當天整整6個小時找不到人,電話不接訊息不回。
隔天他知道我去報案他就把我手機還我了,但他之後還有做騷擾我的舉動,還堵在我家門口,已經影響到我正常生活了。
想問一下這樣還能選擇不和解嗎?精神損失費要多少比較合理
61fb56ac用戶 發表於 2025/06/26 14:0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6/26 14:30
    回覆諮詢(21742)、最佳解答(1590)、獲得感謝(6078)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不少情侶感情糾紛問題,經驗豐富,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可以選擇不和解,竊盜罪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不會因為歸還物品就影響
    2、另外,您可以委託律師提出跟騷法告訴,交由律師出面,避免與對方直接接觸造成人身安全的隱憂。另外,您可以跟對方求償精神賠償10萬元上下
    3、如果需要協助維護自身權利,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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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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