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父親只有做認領,如何把孩子的戶籍謄本移上面移除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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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未婚生子,男方有家暴的問題,所以當時並不敢跟他結婚,戶政事務所登記時,孩子父親只有做認領的動作,監護權與扶養權都是由母親來執行都在母親身上,一路上父親從來沒沒有對孩子進行任何的責任、養育付出,目前要怎麼樣讓孩子跟父親在戶籍謄本或是身分證上解除任何關係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只做認領動作的暴力傾向父親,從此跟孩子不再有任何關係,脫離關係?!再拜託各位專業人士回答我了,謝謝!
4f7146f3用戶 發表於 2025/07/21 08:40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7/21 09:44
    回覆諮詢(21817)、最佳解答(1590)、獲得感謝(6090)

    您好,
    1、經認領後視為婚生子女,除非雙方沒有血緣關係,否則原則上不能解除小孩與父親的法律關係
    2、您可以對男方聲請羈押保護令,並且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停止父親對小孩的親權,或者必須給其他人男性收養您的小孩,藉此才能夠讓小孩在戶籍謄本上的父親做變動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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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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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7/21 14:07
    回覆諮詢(2345)、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212)

    認領之後,除非能夠證明、推翻血緣關係,否則,法律上父子關係,即告確立。
    按照您的描述,男方有家暴,也沒有對孩子進行任何的責任、養育付出;一方面,您可以聲請家暴保護令,另一方面,可以聲請停止親權,聲請停止親權的程序通常由利害關係人或社福單位提起。 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會綜合考量各種因素,包括兒童的最佳利益、父母的改善意願與能力等。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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