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無故被撞,肇事車主搞失蹤。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788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年7月6日14時45分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當時在家不在現場,不清楚對方有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警察有到場拍照,雙方皆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除強制責任險以外沒有其他保險,不清楚對方有無保險。

五、事實經過:
7月7日被朋友告知摩托車毀了,在車上找到警員黃紹謙留的字條,聯絡道並約隔日做筆錄。
7月8日到警局做筆錄,該警員告知肇事車主為了閃車衝上人行道,撞到電線杆才停下。
7月9日有聯繫到肇事車主,對方表明在南部所以不便馬上處理相關事宜,便約2天後回北部再處理。
7月12日 到現在都電話不接、訊息也不回。

*註:該肇事車主為闖紅燈(警局有行車紀錄器影像)。該人行道為私有土地停車場(已有詢問過房東)。


六、問題:

請問肇事車主搞失蹤聯繫不到我該如何向對方求償?
bc6dc48b用戶 發表於 2019/07/12 10:46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7/14 11:06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如對方持續拖延不願賠償,您可具狀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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