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性行為,只有聊天記錄,被叫去警局
刑事犯罪 少年事件 8 次瀏覽事情經過: A男為大陸人,是靠長期居留證在台灣,休學,在上班 2023年A男(19歲)和B女(15歲),在交友軟體上認識,總共曖昧了三個月,A男有去找她一起出去玩,是正常曖昧關係,曖昧第二個月對話內容有聊色,後面詢問B女要不要發生性行為,被拒絕後A男沒有強迫,最後因年齡和距離友好斷聯。 他們沒有在外過夜,但曖昧期出門的時候有肢體接觸。 昨天警方突然打電話告知要請他去警局,因為有約炮未成年的嫌疑,要去確認對話紀錄是不是他。 問題: 1.會有什麼刑責?刑責最重的話會怎樣 2.能不能繼續在台灣? 3.不提告的可能性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