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辦理限定繼承還是拋棄繼承?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25 次瀏覽過去我的母親、兒子和二嫂曾向里長抹黑我和大姊棄養,後來有收到通知要去市政府開會,但最後只有我到場,其他人都不聞不問,因此社會局以專案公費安置我的母親,這10幾年來都是由我負責支付安養中心需自付的費用。 長期在安養中心的母親於上週過世,在久未連絡也不確定他們是否還活著的情況下,已經將母親的身後事處理得差不多了,目前已知母親的名下只有農會裡還有2000以下的餘額,還有在母錢過世前幾天我有提領一萬元預備處理後事,但不確定母親的資料是否有被其他人用來借貸(但因為安養中心說都沒有其他人去看他,而且母親的印章、簿子和證件也都在我這裡,所以可能性很低)。 1.請問上述的情況要辦理限定繼承還是拋棄繼承較為妥當? 2.請問兩種繼承方式都會通知到所有的繼承人嗎?會是在哪個環節由誰通知呢? 3.請問辦理上述兩種繼承後,母親現有的農會戶頭餘額以及預先提領的一萬元要如何處理? 謝謝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