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友 借款 被告詐欺 有陸續還款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81 次瀏覽
您好想做法律諮詢 後續討論是否委任或是代書訴狀之類

我太太是詐欺被告
目前原告已在3個月前報警。
並封控被告名下所有銀行帳戶。
原告與被告在網路認識。並交往。兩人並無見過面。
期間有金錢往來關係。
部分屬於借貸。部分是原告獻殷勤下在被告拒絕狀況下執意付款。
兩人完全無見面純屬網路上文字與電話的交集
原告在借貸關係中無明確指出還款時間與方式金額
後續在遲遲未見面下失去耐心 開始討要款項
並給出期限要求一次清償
被告人表明經濟狀況無法做到一次清償
但陸續有還款轉帳
原告表示不能接受。
其間不斷在文字上言語侮辱謾罵三字經
也PO網到公開社群做出人身攻擊
後續被告人 陸續有還款
但未在原告單方面給出的期限與金額有落差
期間被告與原告協議還款方式與時間皆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案件警方已受理3個月
被告與警方聯繫並出示文字證據下警方表示不用在意等開庭即可

想詢問的是這樣的案件內容
1。開庭是否構成任何形式的的詐欺罪
2。假如被告在開庭前把欠款補齊。但聯繫不到對方無法取得和解書 是否帳戶依然要等開庭完後才能解鎖
3。如在開庭前補齊欠款並取得和解書是否能提早解除帳戶凍結情況
4。關於案件的始末你有什麼好的建議。
如果您覺得有必要的話可以做進一步付費諮詢
50ff2b95用戶 發表於 2025/09/07 00:16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9/07 01:08
    回覆諮詢(21997)、最佳解答(1598)、獲得感謝(612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1、依照您的敘述,可以透過律師爭取詐欺罪不起訴
    2、即使有和解書也沒辦法提早解除帳戶警示,帳戶會凍結長達一年左右
    3、可以透過律師協助,採取特定方法,主張屬於民事借貸糾紛,提早解除帳戶警示,本律師有成功經驗
    4、警方會表示等開庭是因為不希望增加自己工作量
    5、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電話:0988679260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沒有幫助的廣告回覆」。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9/07 15:10
    回覆諮詢(2396)、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218)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鐘晨維律師
    鐘晨維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5/09/12 11:28
    回覆諮詢(2737)、最佳解答(13)、獲得感謝(157)

    您好~
    歡迎加賴:@488wfelu
    或來電 :02-23811068詢問
    我們有相關訴訟經驗
    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由於您目前對案件敘述較為簡略
    因相關法律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您搜集好資料及證據跟律師洽談
    
    限於字數關係,相關案件細節可以直接加
    官方Line後討論@488wfelu
    律師將跟您說明訴訟策略及正確流程,以保障您的最佳利益
    本所承辦非常多類似相關案件
    也可上ig:qhairlawyer
    或上官方網站:貴陽法律事務所
    查看成功案例分享及相關法律常識
    期待您的回覆,律師會再完整跟您分析
    祝福您萬事如意!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9/26 09:39
    回覆諮詢(1944)、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447)

    您好:兩造究竟為感情或單純債務糾紛恐須進一步釐清並闡述於答辯要旨中,建議當事人能提供完整對話文字檔與律師答辯方向,若交往期間確實無詐術施用之行為,即可爭取不起訴。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 律師親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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